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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3月17日
招商代理政策
一级(省级)销售公司的合作管理和要求:
1、加盟商必须具有和本公司共同理念、有激情创业的梦想。丰富的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和品牌运作能力。
2、加盟商现自有公司或门市部经营额在50万以上(其他行业也可),要求连锁店面积在40㎡-80㎡左右,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诚信经营。
3、加盟商需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0-50万左右(具体根据省份不同进行调节)。代理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
4、加盟商必须满足独家代理的年度任务额度(第一年30万人民币,第二年40万人民币,第三年至第五年80-100万人民币)。
5、加盟商能够严格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和营销策略运作。具有开发市场的能力与魄力,能够和公司进行很好的沟通与配合。
6、加盟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销售本公司产品,不得跨区销售,不允许销售其他品牌产品 ,并统一使用公司提供的管理软件。
7、加盟商必须从公司总部进货,总部派一名人员协助管理,能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推广,品牌推介及商品促销等活动。
8、加盟商必须按照品牌形象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装修。
9、加盟商有义务向公司定期及时地反馈销售信息。
10、加盟商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维护绿美特品牌形象。
二级(地级市)连锁店的合作管理和要求:
1、加盟商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和品牌运作能力。
2、加盟商有和本公司一起创业发展的思想。第一次需一次性现金进货10万人民币(具体根据区域不同进行调节),总部再给予20%的资金垫付(另赠送绿美特产品展示架一套)。垫付资金分3年从年终奖金中扣回,最长不超过3年。
3、加盟商必须满足独家代理的年度任务额度(第一年20万人民币,第二年30万人民币,第三年50-60万人民币)和首次订货额度。
4、加盟商如一次性进货20万人民币以上,如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装修,总部再给予2万人民币装修补贴。
5、加盟商能够严格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和营销策略运作。具有开发市场的能力与魄力,能够和公司进行很好的沟通与配合。
6、加盟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销售本公司产品,不得跨区销售,不允许销售其他品牌同类同
档次产品。
7、加盟商能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推广,品牌推介及商品促销等活动。
8、加盟商有义务向公司定期及时地反馈销售信息。
9、加盟商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维护绿美特品牌形象。
三级(县级市)连锁店的合作管理和要求:
1、加盟商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和品牌运作能力。
2、第一次需一次性现金进货5万人民币(具体根据区域不同进行调节),总部再给予20%的资金垫付(垫付资金分2年还清)。
3、加盟商必须满足独家代理的年度任务额度(第一年10万人民币,第二年15万人民币,第三年20-30万人民币)和首次订货额度。
4、加盟商如第一次一次性现金进货5万人民币以上,赠送绿美特产品展示架一套。
5、加盟商能够严格按照本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和营销策略运作。具有开发市场的能力与魄力,能够和公司进行很好的沟通与配合。
6、加盟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销售本公司产品,不得跨区销售,不允许销售其他品牌同类同档次产品。
7、加盟商能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推广,品牌推介及商品促销等活动。
8、加盟商有义务向公司定期及时地反馈销售信息。
9、加盟商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维护绿美特品牌形象。
所有代理在本区域内享有以下权利: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品牌该区域的客户资源;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提供授予的代理证书;
独家代理经销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全系列产品;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最优惠的代理合作价格和返点优惠;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支持;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最完善、最彻底的价格市场保护;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非定期的市场推广优惠活动支持;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年度的各种展会支持;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全方位的广告支持;
独家享有黄山绿美特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绿美特品牌其它的优惠政策和服务。